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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二手车出口资质申请_商用车二手车出口资质申请要求

tamoadmin 2024-07-04 人已围观

简介1.客车专业在公交公司和客运公司急需要什么岗位2.中国最大的二手货车交易市场在哪里3.汽车服务概念龙头股有哪些?4.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内容5.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6.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中国比较大、比较出名的二手车货车主要是在梁山和高安。(1)梁山华通二手车交易市场是中国二手商用车交易基地,国家二手车出口基地,车的品牌比较多,市面上常见的:东风、中国重汽、陕汽、欧曼、上汽红岩、柳

1.客车专业在公交公司和客运公司急需要什么岗位

2.中国最大的二手货车交易市场在哪里

3.汽车服务概念龙头股有哪些?

4.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内容

5.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

6.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商用车二手车出口资质申请_商用车二手车出口资质申请要求

中国比较大、比较出名的二手车货车主要是在梁山和高安。

(1)梁山华通二手车交易市场是中国二手商用车交易基地,国家二手车出口基地,车的品牌比较多,市面上常见的:东风、中国重汽、陕汽、欧曼、上汽红岩、柳汽、江淮格尔发等等在二手车市场上都有。市场也很正规,业务大厅可以办理各种业务,监管部门在华通市场二楼办公,有购车纠纷的可以去上面协调。

(2)高安二手车市场,这个市场也是一些商用车像牵引车、自卸车都有。品牌也挺多,跟梁山二手车市场差不多。

都说二手车市场水很深,“黑、乱”,这是以前根深蒂固的印象,无论是“梁山”还是“高安”,现在政府都监控治理的很严,所有交易统一到交易大厅办理,现象比之前好多了。其实很多的二手车市场问题都大同小异,市场本身没有问题,只是被个别不良的人给误导了,现在随着政府的监管,越来越多的人自觉的维护市场,市场就变得越来越干净、透明了。所以想买二手车的卡友,看车一定要留心。

客车专业在公交公司和客运公司急需要什么岗位

2019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572.1万辆与2576.9万辆,同比下降7.5%与8.2%,这是连续第二年下滑。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19年中国汽车出口102.4万辆,同比下降1.6%。其中,乘用车出口72.5万辆,同比下降4.3%;商用车出口29.9万辆,同比增长5.7%。

可见,受市场下行大背景影响,汽车出口未能独善其身,这当中,自然有中美贸易摩擦、伊朗市场下滑等政治因素,但纵观2012年至今汽车出口数量,很明显看得出中国汽车在出口上的迷茫,不知路在何方。

2012是国内首次汽车出口数量破百万的一年,但自2012至今,中国汽车出口一直在百万左右波动。如此成绩,与无数中国车企高呼“出口势在必行,马上走向世界”的口号截然相反,可见车企并非缺乏热情,而是努力之后不见成绩。

首先是第一点,产能过剩。从2018年开始,中国汽车市场就在不断下跌,但在2018年上半年之前,中国汽车市场都是处于上升阶段,在一升一降之间,自然出现空隙。这个空隙的出现,就是造成汽车市场从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转变的一种重要原因——产能过剩。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曾经可以一个月生产3万辆汽车,如今却只能每个月卖出去2万辆,那多余的1万辆只能存在仓库了,长此以往只会不断累积,不断亏本。这个时候,该如何消化这多出来的1万辆汽车呢?开辟新市场——出口。

其次是第二点,扩大竞争力。经济学里面有一个很经典的说法,不要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通过将国内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这固然有风险,但无疑能够扩大自己的产品销路,提升品牌力,从而提升竞争力。同时,多个市场并行的情况下,即便失去某个市场,也不至于满盘皆输,这一点看看奇瑞就知道了。

第一难,难在市场单一化。开头说到,影响今年汽车出口数量同比下降的因素之一包括伊朗市场,这是为什么呢?伊朗,一直都是中国汽车的主要出口市场,然而由于制裁的原因,这个市场2019年的中国汽车出口量接近为0,而在2018年,这个数字超过19万辆。

受到这点影响,奇瑞、江淮、华晨的自主品牌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而且除了伊朗以外,阿根廷、比利时等市场都存在较大程度的下滑。尽管,2019年中国汽车在马来西亚、沙特阿拉伯等国家增速变快,但这不过是拆西墙补东墙罢了。

第二难,难在出口体量小。2019年乘用车出口量中,上汽一枝独秀,以28.5万辆领跑,领先排名第二的奇瑞足足18.9万辆,比二三四名加起来的总数还要多。但是这个数据体现出来的并不是上汽的出口量很大(相比其他合资或豪华品牌),而是说明国内汽车出口总体的体量偏小。

而且,中国汽车出口的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且出口产品主要以低端车型为主,这造成了中国汽车出口额偏低。列一个例子,2018年中国汽车出口120万台,出口额为147亿美元;同年进口汽车114万辆,进口额为507亿美元。由此可见,中国汽车出口体量之小。

第三难,难在盈利困难。我们在国内都知道,要想买一个国外品牌的汽车,只有两种途径,要么等待它国产,要么平行进口。同理中国汽车出口也只有两个途径,但既然都以低端车型为主了,那自然出口的方式也多以海外建厂方式为上,这就牵涉到成本问题。

(长城俄罗斯图拉工厂)

因为体量小,导致中国汽车出口利润低,部分企业利润不足1%。而建厂需要一笔极高成本的一次性投入,这意味着车企短期内难以由亏转盈,更甚至要做好亏损十年八年的准备。在这样的前提下,在国内车市大环境下跌的情况下,又有几家企业有如此魄力呢?

虽然国内乃至世界范围内,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接受程度都不算高。但是,新能源汽车作为未来大势,它的发展是必然的。因此,从长远来看,目前国内较为成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或将成为未来中国汽车出口的风口。

2019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11万辆,同比增长167%。这当中,微型电动车成为出口主力,之所以选择微型电动车,除了因为受众面以外,还在于外国普遍难以造出高性价比微型电动车,而国内恰好擅长此道。

商用车领域,如电动大巴等车型更受备受追捧。比如比亚迪,就在美国、欧洲等国家销售定价超过10万美元的电动大巴,且在摩洛哥丹吉尔设立工厂,生产电池、大型电动汽车和单轨电动列车等。以目前国内的电动汽车产业链成熟度和新能源汽车产能来看,未来中国新能源汽车出口量存在很大的上升空间。

至于今年放开的二手车出口政策,虽然已经打响了第一枪,但是反观国内的二手车市场,依旧缺乏有力的监管与制度,因此我个人对其并不看好。至少在没有强有力的监管与规范的市场制度之前,我并不认为二手车出口会对中国汽车出口有很大影响。

(来源网络,侵删)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中国最大的二手货车交易市场在哪里

媒体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评价有多种声音,有赞美之词,也有质疑之处,无论是哪一种观点,大家都有充分的理由。但是,政策已经出台,对于企业来说,只有遵照执行,才能谋求发展。通读《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并未发现对客车行业的重点关注之处,无论是对大集团的界定,还是对汽车消费的鼓励政策,似乎都与客车行业无关,然而,既然客车涵盖于汽车范畴之内,理所当然要受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节制和支持。以下我就《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客车行业的影响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强调节能和环保有利于促进客车企业的技术进步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有4条涉及节能和环保,强调要“促进混合动力汽车的生产和使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发生产新型燃料汽车”,要求“汽车产业及相关产业要注重发展和应用新技术,提高汽车的燃油经济性”,“积极开展轻型材料、可回收材料、环保材料等车用新材料的研究”。之前,客车企业进行相关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主要是由于市场需求的拉动,产业政策出台以后,这些企业能够名正言顺地享受国家的政策优惠,将会更有积极性,所取得的成果也会逐步提高。 从客车市场来看,《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强调节能和环保,是以需求为基础的。 双燃料客车在城市公交领域已经有了比较广泛的应用,混合动力客车也有了成熟的产品。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已拥有1800多辆天然气公交车,现在又新开发了液化天然气公交车,采用液态方式储存天然气,占用车辆空间小,整车重量降低,行驶里程更长。据报道,前,北京九成公交车要用上清洁燃料,清华大学、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北京市客车总厂已共同筹建了全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城市公交客车研发的科研基地,共同开发燃料电池城市客车。列入国家“863”计划重点项目的燃料电池城市客车,是国内最环保的客车,主要原理是利用氢氧化学反应产生的电能为动力,氢氧化合只产生水蒸气,不排放任何污染物,这种技术在国际汽车业也处于前沿领域。目前燃料电池车的试制已取得重大进展,预计明年可以上路试运营。 在公路客车领域,清洁燃料客车的应用目前面临两大难题,一是此类产品动力性不能满足公路客车对速度的要求,二是燃料补给问题还无法解决。随着石油价格与国际接轨,低油耗的客车产品已逐渐成为市场上的香饽饽,因此,节约能源是当前公路客车产品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在目前的客车产品中,中通客车的“中通博发”、江淮客车的“节油王”和安徽安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的“星凯龙”都是比较理想的节能产品。“中通博发”由于采用格栅式锰钢底架、全承载式车身和新型轻质环保装饰材料,使车身自重轻,加上独特的流线型车身造型,使风阻降到最低,由于自重轻、风阻小致使该产品百公里油耗仅为24升,在高三级高档豪华客车中,“中通博发”的节油性能堪称第一。江淮“节油王” 全部引用韩国现代技术,正常情况下百公里油耗仅为22.5升,据介绍,使用该产品跑公路客运一年能够节省油费3~4万元。在刚刚闭幕的第8届北京国际车展上,安凯车辆公司携“星凯龙”系列客车隆重参展,其12米大客车百公里油耗仅为23升,吸引了众多专业观众的眼球。燃油价格长期居高不下,节能产品的市场表现将会越来越好。 在产业政策与市场需求的共同作用下,客车企业对节能和环保产品的开发热情将会空前高涨,技术进步也会随着投入的增加和需求的扩大而逐渐加速,《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强调节能和环保,对引导客车企业的产品开发和促进客车企业的技术进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提倡在结构调整中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对客车企业的经营决策具有指导意义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十四条要求,“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要在结构调整中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将内部配套的零部件生产单位逐步调整为面向社会的、独立的专业化零部件生产企业”。从客车产品和客车企业的角度来理解这些内容,体会有三: 一是提高资源共享效率有利于客车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车行业有一种观点,说“一汽的底盘很少用东风的桥,东风的客车产品基本不会主动使用一汽的发动机”。平心而论,东风的车桥和一汽的发动机都是行业内的优秀产品,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在资源共享和画地为牢的选择上偏重于后者。客车产品虽也属于汽车的范畴,但与乘用车相比,其个性特征极为明显,不同的客车产品不仅具有不同的功用,也受气候条件、地域状况以及人文观念的影响,比如北方天气寒冷、山区路况复杂,对客车产品的要求各不相同,欧洲人讲气派喜欢视野开阔的大风挡玻璃,美国人讲实惠不太注重客车的外表。因此,客车行业推崇“全球采购”,目的是在追求最佳匹配的基础上满足用户对客车产品的个性化需求,而资源共享不仅可以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能够保证客车企业对不同客车产品实现不同配置的要求,可谓一举两得。将内部配套的零部件生产单位逐步调整为面向社会的、独立的专业化零部件生产企业,使所有客车企业在开发产品时选择的范围更大一些,有利于客车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二是,不提倡“麻雀虽小,肝胆俱全”的经营方式。 近年来,客车行业在市场需求高速增长的拉动之下有了很大的发展,也产生了一批规模较大的优秀企业,这些企业由于很好地把握了市场机遇,积蓄了一定的能量,经营方式与当初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有的通过兼并重组逐步向综合性集团发展,比如宇通集团、聊城客车集团;有的通过延伸产品链使企业的市场覆盖面更大,三条金龙和安凯是其中的代表;还有部分企业通过资本运作逐步向其他领域扩张,金华尼奥普兰入主贵航云雀就是典型的例子。但部分企业在经营扩张过程中有战线越拉越长、摊子越铺越大的隐忧,比如客车企业致力于零部件的开发和生产,不仅要上底盘,还要上空调、座椅、车桥、悬挂以及一些七七八八的电子产品,所谓“ 麻雀虽小,肝胆俱全”,试图囊括所有与客车产品有关的东西。虽然我非常赞同客车企业掌握底盘、发动机等关键技术,但客车企业过度“全面发展”的经营方针毕竟是与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背道而驰的,也与国外优秀客车企业的经营之道格格不入,特别是一些实力相对较弱的企业,由于自身的客车产量不足以支撑相关零部件产业的发展要求,匆匆上马又很快倒闭的项目时有发生,不仅没有促进客车产品的技术进步,反而在人员安置、资金占用、设备闲置等诸多方面造成了一些浪费,结果得不偿失。因此,《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提倡在结构调整中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对客车企业的经营决策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 三是,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也是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 客车企业的结构调整有很多具体内容,有产品结构调整,有营销策略调整,最为流行的是企业规模的扩张,《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告诉客车行业,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也是客车企业进行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从“大而全”向“小而专”过渡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针对客车行业来说,资本雄厚的大集团扩张经营和有实力的客车企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是并不矛盾的两种路子,在个性化需求占主要地位的客车市场上,这是一种谁也代替不了谁的局面。河南少林是客车行业非常活跃的“人物”,是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的典型代表,在其他行业大佬一日千里之时,河南少林同样也在快速发展,在某些领域甚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比如在产品出口方面,近年来捷报频传,中、轻型客车在周边国家口碑极好。所以,客车企业在结构调整中注重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在细分市场上多做些文章,只要定位准确,同样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 三、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有望改变客车企业多、小、散的局面 建立汽车生产企业正常的退出机制是《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一大进步。在市场经济中优胜劣汰本应是极其平常之事,但是由于国家对汽车行业的管理历来没有明确具体的退出机制,使建立退出机制成了不应该成为话题的热点话题,前几年,客车行业中“壳资源”待价而沽,社会资本低成本进入,一时成了非常流行的“擦边球 ”,造成客车企业多、小、散的局面长期泛滥,100多家客车企业是整个欧洲的3~4倍,无论对规范市场,还是提升技术,都没有任何好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汽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改装车生产企业)实行特别公示”,“汽车生产企业不得买卖生产资格,破产汽车生产企业同时取消公告名录”,政策的实施将有望解决客车行业多年来的一些难题: 首先,“壳资源”已不再是资源,堵住了投机者的后路。企业停产之后,“壳资源”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倒卖“壳资源”不仅是一种投机行为,更容易滋生腐败,往往是牺牲大家的利益,肥了个别人的腰包,无论是对资源本身,还是对利用资源的后来者都有失公允,同时,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不利于客车行业的协调发展。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之后,由于“汽车生产企业不得买卖生产资格,破产汽车生产企业同时取消公告名录”,使“壳资源”不再是资源,既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又保证了竞争的公平性。 其次,“技术破产”大势已去,能够有效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由于没有退出机制,客车企业在经营不善、负担过重的时候,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破产,这种破产由于生产性资产保存完好,生产资质也没有任何变化,破产之后换个名字依然生产客车,企业还是那个企业,厂房还是那些厂房,生产的产品也仍然还是那些产品,因此,我称之为“技术破产”。通过这种破产行为可以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虽然救活了企业,但坑了银行,损害了国家利益。《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之后,这种“技术破产”不再具有可操作性。 第三,改变客车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只是时间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客车行业100多家企业中,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退出机制,这些企业将会逐步退出市场,加上一些有实力的大企业或企业集团实施兼并和重组之后,我判断最后剩下的客车企业将在40~50家之间,并且前10家或前15家将占有90%的市场份额,改变客车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将只是时间问题。正常的退出机制能够引导客车行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有利于提升客车企业的竞争实力,促进客车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在国际客车市场上,中国制造的客车产品也将会越来越多。 四、严格进口管理,规避投机行为,引导客车企业进行自主开发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有9条涉及进口管理,对进口汽车产品具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之前流行的CKD形式将不会再有高额利润,其目的非常明确,主要是希望通过严格进口管理引导企业进行自主开发,以提高企业的技术能力和制造水平。就客车市场来看,主流产品都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但是由于我国客车产品与国外优秀客车产品之间的差距十分明显,因此,大多数企业认为引进是提高客车产品技术水平的捷径,并且有一大批企业具有非常成功的经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进口管理规定,对客车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1、搭建了公平的竞争平台。 由于产品技术上的差距,使国外CKD产品在我国大有市场,虽然CKD在客车行业的影响比轿车行业要小得多,但仍然具有不可低估的消极作用。CKD形式其实是一种纯商业化的形式,通过这种形式进口的产品越多,给自主开发的产品所留下的空间就越小,而通过CKD基本不可能提高本土企业的技术水平,因此,《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严格进口管理能够合理地限制CKD自由泛滥,为国内客车企业搭建了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客车企业实现经营效果的最好方式就是提高自主开发能力。 2、不排斥引进技术但必须处理好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的关系。 就当前客车行业的情况来看,引进是提高技术水平的最好方式,《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严格进口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在提高汽车产品本地化生产能力的同时,带动汽车零部件企业技术进步,并不排斥引进技术。关于技术引进,《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在第七条中有详细的描述,大原则是“坚持引进技术和自主开发相结合”,要求“引进技术的产品要具有国际竞争力,并适应国际汽车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发展的需要”。在客车行业中,引进技术的成功案例很多,早期有安凯、北方和桂林大宇,近期有中通、宇通、合肥现代等等。客车行业的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是一对矛盾,需要认真研究: 首先,自主开发不应该只是企业行为。客车企业已经具有相当的自主开发能力,自主开发的产品市场表现也比较好,比如低入口的公交车客车,目前全国有十几个企业能够自主开发相关产品,由于造型好、价格低,很受市场追捧,但是,这些产品与世界优秀产品之间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在今年的北京车展上展出的低地板公交车,如郑州宇通的ZK6180,常州依维柯的CJ6180,都是引进的产品,即使是自主开发的低地板公交车,其关键总成也要依赖进口。对于客车企业来说,技术引进的效果要远远超过自主开发,依***个别企业的单打独斗不足以做到世界领先,因此,自主开发不应该只是企业行为,不仅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更需要有关主管部门的引导和组织,只有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自主开发才会真正形成气候。 其次,科研成果的市场化必须放在首位。通过引进来提升技术水平永远只能做追随者,要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最后的落脚之处还是应该放在自主开发之上。在客车行业,由国家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产品开发曾经进行过许多次,其中的一些项目甚至取得过非常优异的成绩,但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却经常要遇到方方面面的沟沟坎坎。比如,2000年由交通部组织开发的低地板城市客车及底盘,属于国家级技术创新项目,该项目曾获得过多项荣誉,但是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却遇到了许多困难,到目前连产品公告都没有,开发的产品根本不能形成销售,当初所使用的一些世界领先的前沿技术,随着时间的流逝也逐渐被后来者所淹没。科研成果的市场化必须放在首位,才能将成果转化为产品。 要处理好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的关系,国家政策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严格进口管理和鼓励自主开发的相关规定,对客车行业的自主开发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国家在税收政策上对符合技术政策的研发活动给予支持”,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3、不允许旧车进口有利于规范市场。 大多数发达国家对客车产品的使用是没有年限限制的,因此,进口旧客车不仅会挤占市场份额,而且有安全隐患,对客车行业的发展具有负面影响。《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禁止以贸易方式和接受捐赠方式进口旧汽车和旧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以及以废钢铁、废金属的名义进口旧汽车总成和零件进行拆解和翻新”,虽然不允许进口旧车对客车市场的影响要小于轿车,但是对于规范市场仍然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五、鼓励二手车流通是盘活客车市场的福音 关于二手车流通问题,《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六十六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内容是“国家鼓励二手车流通”,“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统一规范二手车交易税费征管办法,方便汽车经销企业进行二手车交易,培育和发展二手车市场”。我国的二手车流通目前还只是乘用车的专利,其实在商用车领域也同样需要比较规范的二手车市场,以客车为例,建立二手客车市场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第一,建立二手客车市场是公路客运企业的需要。 在火车提速、机票打折和轿车进入家庭的影响之下,公路客运市场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主要现象有运力相对过剩、客源紧张、上座率不高、利润空间逐步缩小等等,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客运企业所面临的困难是可想而知的,如果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其结果将不可收拾。从市场反馈的信息来看,调整运输结构是各级公路客运企业的首选方案,但是,不管是线路调整还是运力调整,最后都要涉及到运输车辆的调整。众所周知,与火车比较,公路客车的安全性、舒适性和经济性都有所不及,因此,与铁路客运形成直接冲突的公路客运线路必须要进行调整,只有开辟一些新的线路或调整发车时间和频率,才有生存空间,由于运输环境的改变,公路客运车辆的变更成为必然。 第二,建立二手客车市场是客车生产企业的需要。 客车生产企业需要建立二手客车的流通市场主要源于客车生产企业的营销策略。客车市场上的竞争是激烈而残酷的,因此,实现差异化营销就成了各企业市场营销人员没有尽头的永恒追求,从厦门金龙的“巡展”,到郑州宇通的“健康客车”,从扬州亚星的“销地产”,到河南少林的“从无路处开路”,大家奇招迭出、各领风骚,其中金华尼奥普兰“以旧换新”的营销方式,为他们带来了相当丰厚的成果,据传说,业内企业曾纷纷效仿,但最终迫于成本压力,只能忍痛割爱、另觅蹊径。 “以旧换新”应该说是客车行业一种开创式的营销策略,但由于缺少成熟的二手客车流通市场做支撑,企业换回来的旧车没有“出路”,只能回收一点残值(实际上大部分旧车仍具有相当的使用价值),使“以旧换新”的企业得不偿失。因此,建立二手客车市场也是客车生产企业的需要。 第三,建立二手客车市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市场经济需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只要是不违反法律的有效需求,就应该有相关的国家政策予以支持。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5个重要环节,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规范的二手客车市场也应该是“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的组成部分。“建立二手客车市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只是我个人的感性认识,要将这一观点论述清楚需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我不具备这种能力。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倡导培育和发展二手车市场,不仅包含二手乘用车,也应该包含二手商用车或二手客车,如果我的理解不错,建立规范、统一的二手客车市场,将进一步促进客车市场的繁荣和发展,无论对客运企业还是客车生产企业都大有益处,鼓励二手车流通是盘活客车市场的福音。 以上5点是从我从字里行间读出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客车行业的影响,另外,准入门坎过高,不能体现客车行业的特殊性,可以算是《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客车行业的忽视之处——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四十七条规定:“新建汽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不得低于8亿元人民币,要建立产品研 5亿元人民币”。据了解,2000万就足以新建包括豪华客车生产线的客车生产企业,就目前客车行业的资产状况来看,除郑州宇通总资产达到23亿以外,其他大型客车企业的总资产都在15亿以下,中等规模的客车企业总资产在5亿元以下,也就是说,从目前的现状来看,20亿元可以新建超大型客车企业,对新建的客车企业来说,市场占有率和产销规模都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比较高的水平,20亿元的投资额中可能有90%处于闲置状态。我认为,《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应该将客车企业与专用车企业等同看待比较合理,《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专用汽车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要具备产品开发的能力和条件”,将此条规定用于客车企业非常贴切。古人云“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如果不能输入新鲜血液,久而久之客车行业必定是一潭死水。无论是从竞争的角度还是从发展的角度看,《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用提高门坎的办法将社会资源挡在客车行业之外的做法都有失偏颇。

汽车服务概念龙头股有哪些?

在江西高安。

江西高安是全国最大的重卡汽车和二手货车交易集散地,被业届誉为中国物流之都。 由江西省高安市货运汽车产业基地管委会牵头筹建的高安二手货车直卖网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熟悉二手货车市场的人都知道,高安市作为全国的汽运物流之都,全国最大的二手货车市场是高安市,汽运公司多达3000多家,据高安市货运汽车产业基地管委会统计,2018年高安市的二手货车交易量超过50000辆,这是一个畅通除港澳台之外的全国每个省市的货运市场,发展前景无可估量。

二手货车大会

2020年11月,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主办的2020中国二手商用车大会在江西高安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商用车制造商、二手商用车经销商等代表齐聚一堂。这是高安继去年成功承办第三届中国二手商用车大会之后,再次成为承办地。

据悉,高安是全国最大的二手商用车集散地,年交易二手货车6万辆,交易额超100亿元。高安市委书记袁和庚表示,未来几年,高安将重点搭建商用车产业园平台和数字物流大数据平台,创新发展无车承运、甩挂运输、仓配一体、多式联运等新业态;

加快建设网络货运、二手商用车市场等,不断构建汽车货运、仓储物流、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物流大数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努力把高安二手商用车产业做成全国标杆。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2020中国二手商用车大会在高安举办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高安二手货车直卖网致力打造全国二手货车交易领导品牌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内容

汽车服务概念龙头股有哪些?

中国已将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豁免延长一年至2023年底。享受免税的新能源汽车将列入工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目录。那么今天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一下汽车服务概念龙头股,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汽股份301215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主要的汽车试验场投资、运营、管理企业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为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汽车检测机构、汽车底盘部件系统企业以及轮胎企业等客户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还依托汽车试验场环境,开展整车强化腐蚀耐久检测及轮胎检测等检测业务。公司主要服务包括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检测业务。公司获得了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认监委等主管部门涉及汽车试验场测试认证的各项资质,同时取得了欧盟、巴西等有关地区、国家关于轮胎测试或出口认证的相关资质。

国机汽车600335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汽车贸易综合服务的企业。2010年底,公司完成了资产置换,成功的从一家主要生产工程机械的公司转型为一家专注于汽车贸易的公司。

其主要产品和服务有各类进口汽车、国产车、二手车及其配件的销售;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出租;信息交流,仓储服务等。公司位列2021年发布的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第258位,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榜第9名。

庞大集团601258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汽车销售服务为主业的大型汽车营销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

自2006年行业评比以来,公司一直为"中国汽车销售服务十大企业集团"第一名,位列"2009中国企业500强"第181名及"2009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63名。

2009年,公司所经销的汽车品牌共有16个位于全国同行业销量之首,其中斯巴鲁汽车自2004年起始终荣膺斯巴鲁汽车中国三家总经销商销量之首.本公司曾先后被授予"十大汽车经销集团"、"全国质量服务诚信示范企业"、"全国优秀汽车经销商"等荣誉称号。

广汇汽车600297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主要从事乘用车经销、乘用车售后服务、乘用车衍生服务等覆盖乘用车服务全生命周期的业务。

乘用车经销业务即新车销售及装饰装潢业务;乘用车售后服务业务主要包括车辆维修养护、车辆零配件销售等业务;乘用车衍生业务主要包括保险及融资代理、汽车延保代理、二手车经销及交易代理、乘用车融资租赁等服务。

中国汽研601965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技术服务和产业化制造业务,汽车技术服务业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行业发展规划、法规标准研究、行业管理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为客户新产品开发、改进提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咨询和软硬件集成整体解决方案;

产业化制造业务:包括工程、物流专用车、环卫专用车及装备;燃气汽车系统及零部件;轨道车辆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及关键零部件。公司为我国汽车行业科技创新和企业技术进步提供支持和引领作用,在我国汽车技术服务领域拥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公司在汽车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行业地位。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

第一条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创造公平竞争和统一的市场环境,健全汽车产业的法制化管理体系。政府职能部门依据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汽车、农用运输车(低速载货车及三轮汽车,下同)、摩托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管理,规范各类经济主体在汽车产业领域的市场行为。

第二条促进汽车产业与关联产业、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汽车使用环境,培育健康的汽车消费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汽车私人消费。在2010年前使我国成为世界主要汽车制造国,汽车产品满足国内市场大部分需求并批量进入国际市场。

第三条激励汽车生产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施品牌经营战略。2010年汽车生产企业要形成若干驰名的汽车、摩托车和零部件产品品牌。

第四条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效益,提高产业集中度,避免散、乱、低水平重复建设。

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几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力争到2010年跨入世界500强企业之列。

鼓励汽车生产企业按照市场规律组成企业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扩大经营规模。

培育一批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实现规模生产并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第五条国家依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指导行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发展规划包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发展规划。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应根据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本集团发展规划。

第六条凡具有统一规划、自主开发产品、独立的产品商标和品牌、销售服务体系管理一体化等特征的汽车企业集团,且其核心企业及所属全资子企业、控股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所生产的汽车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在15%以上的,或汽车整车年销售收入达到全行业整车销售收入15%以上的,可作为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单独编报集团发展规划,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论证核准后实施。 第七条坚持引进技术和自主开发相结合的原则。跟踪研究国际前沿技术,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适用技术。引进技术的产品要具有国际竞争力,并适应国际汽车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发展的需要;自主开发的产品力争与国际技术水平接轨,参与国际竞争。国家在税收政策上对符合技术政策的研发活动给予支持。

第八条国家引导和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汽车产业要结合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和排放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电动汽车、车用动力电池等新型动力的研究和产业化,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和轿车柴油发动机技术。国家在科技研究、技术改造、新技术产业化、政策环境等方面采取措施,促进混合动力汽车的生产和使用。

第九条国家支持研究开发醇燃料、天然气、混合燃料、氢燃料等新型车用燃料,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发生产新型燃料汽车。

第十条汽车产业及相关产业要注重发展和应用新技术,提高汽车的燃油经济性。2010年前,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比2003年降低15%以上。要依据有关节能方面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立汽车产品油耗公示制度。

第十一条积极开展轻型材料、可回收材料、环保材料等车用新材料的研究。国家适时制定最低再生材料利用率要求。

第十二条国家支持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积极发展汽车电子产业,加速在汽车产品、销售物流和生产企业中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推动汽车产业发展。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汽车企业集团化发展,形成新的竞争格局。在市场竞争和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基础上,通过企业间的战略重组,实现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战略重组的目标是支持汽车生产企业以资产重组方式发展大型汽车企业集团,鼓励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方式结成企业联盟,形成大型汽车企业集团、企业联盟、专用汽车生产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第十四条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要在结构调整中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将内部配套的零部件生产单位逐步调整为面向社会的、独立的专业化零部件生产企业。

第十五条企业联盟要在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配套协作和销售服务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体现调整产品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规模效益和集约化发展。参与某一企业联盟的企业不应再与其它企业结成联盟,以巩固企业联盟的稳定和市场地位。国家鼓励企业联盟尽快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的经济实体。企业联盟的合作发展方案中涉及新建汽车生产企业和跨类别生产汽车的项目,按本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产业分工;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与国外汽车集团联合兼并重组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扩大市场经营范围,适应汽车生产全球化趋势。

第十七条建立汽车整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退出机制,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汽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改装车生产企业)实行特别公示。该类企业不得向非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个人转让汽车、摩托车生产资格。国家鼓励该类企业转产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或与其它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汽车生产企业不得买卖生产资格,破产汽车生产企业同时取消公告名录。 第十八条制定《道路机动车辆管理条例》。政府职能部门依据《条例》对道路机动车辆的设计、制造、认证、注册、检验、缺陷管理、维修保养、报废回收等环节进行管理。管理要做到责权分明、程序公开、操作方便、易于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制定道路机动车辆安全、环保、节能、防盗方面的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所有道路机动车辆执行统一制定的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要符合我国国情并积极与国际车辆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衔接,以促进汽车产业的技术进步。不符合相应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不得生产和销售。农用运输车仅限于在3级以下(含3级)公路行驶,执行相应制定的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第二十条依据本政策和国家认证认可条例建立统一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管理制度。符合准入管理制度规定和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并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登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内产品必须标识中国强制性认证(3C)标志。不得用进口汽车和进口车身组装汽车替代自产产品进行认证,禁止非法拼装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流入市场。

第二十一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中国强制性认证(3C)标志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二十二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准入管理制度对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等产品分类设定企业生产准入条件,对生产企业及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凡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或产品,撤消其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名录。企业生产准入条件中应包括产品设计开发能力、产品生产设施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控制能力、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等要求。

第二十三条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后指定,并按照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开展认证和检测工作。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要具备第三方公正地位,不得与汽车生产企业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不得对同一产品进行重复检测和收费。国家支持具备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汽车、摩托车和重点零部件检测机构规范发展。 第二十四条汽车、摩托车、发动机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均要增强企业和产品品牌意识,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努力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维护企业品牌形象。

第二十五条汽车、摩托车、发动机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均应依据《商标法》注册本企业自有的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国家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和保护规划,努力实施品牌经营战略。

第二十六条2005年起,所有国产汽车和总成部件要标示生产企业的注册商品商标,在国内市场销售的整车产品要在车身外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企业商品商标和本企业名称或商品产地,如商品商标中已含有生产企业地理标志的,可不再标明商品产地。所有品牌经销商要在其销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标示生产企业服务商标。 第二十七条国家支持汽车、摩托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建立产品研发机构,形成产品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自主开发可采取自行开发、联合开发、委托开发等多种形式。企业自主开发产品的科研设施建设投资凡符合国家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规定的,可在所得税前列支。国家将尽快出台鼓励企业自主开发的政策。

第二十八条汽车生产企业要努力掌握汽车车身开发技术,注重产品工艺技术的开发,并尽快形成底盘和发动机开发能力。国家在产业化改造上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企业联盟或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开发具有当代先进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整车或部件总成。

第二十九条汽车、摩托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要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研究,注重科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 第三十条汽车零部件企业要适应国际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主机厂的产品开发工作。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要逐步形成系统开发能力,在一般汽车零部件领域要形成先进的产品开发和制造能力,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努力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

第三十一条制定零部件专项发展规划,对汽车零部件产品进行分类指导和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汽车零部件生产领域,促使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形成专业化、大批量生产和模块化供货能力。对能为多个独立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配套和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国家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融资以及兼并重组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应逐步采用电子商务、网上采购方式面向社会采购零部件。

第三十二条根据汽车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冶金、石化化工、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建材等汽车工业相关领域的生产企业应注重在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工装模具、汽车电子、橡胶、工程塑料、纺织品、玻璃、车用油品等方面,提高产品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与汽车工业同步发展。

重点支持钢铁生产企业实现轿车用板材的供应能力;支持设立专业化的模具设计制造中心,提高汽车模具设计制造能力;支持石化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使成品油、润滑油等油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满足汽车产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和金融、服务贸易企业借鉴国际上成熟的汽车营销方式、管理经验和服务贸易理念,积极发展汽车服务贸易。

第三十四条为保护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其在汽车购买和使用过程中得到良好的服务,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凡在境内市场销售自产汽车产品的,必须尽快建立起自产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体系。该体系可由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以自行投资或授权汽车经销商投资方式建立。境内外投资者在得到汽车生产企业授权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后,均可在境内从事国产汽车或进口汽车的品牌销售和售后服务活动。

第三十五条2005年起,汽车生产企业自产乘用车均要实现品牌销售和服务;2006年起,所有自产汽车产品均要实现品牌销售和服务。

第三十六条取消现行有关小轿车销售权核准管理办法,由商务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定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含二手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核准、公布。品牌经销商营业执照统一核准为品牌汽车销售。

第三十七条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要加强营销网络的销售管理,规范维修服务;有责任向社会公告停产车型,并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可靠的配件供应用于售后服务和维修;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其授权和取消授权的品牌销售或维修企业名单;对未经品牌授权和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销商,不得提供产品。

第三十八条汽车、摩托车和零部件销售商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销售国家禁止或公告停止销售的车辆的,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合格证销售车辆的,未经汽车生产企业授权或已取消授权仍使用原品牌进行汽车、配件销售和维修服务的,以及经销假冒伪劣汽车配件并为客户提供修理服务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汽车生产企业要兼顾制造和销售服务环节的整体利益,提高综合经济效益。转让销售环节的权益给其它法人机构的,应视为原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大变更,除按规定报商务部批准外,需报请原项目审批单位核准。 第四十条按照有利于企业自主发展和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原则,改革政府对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制度,实行备案和核准两种方式。

第四十一条实行备案的投资项目:

1.现有汽车、农用运输车和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自筹资金扩大同类别产品生产能力和增加品种,包括异地新建同类别产品的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

2.投资生产摩托车及其发动机。

3.投资生产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的零部件。

第四十二条实行备案的投资项目中第1款由省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或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第2、3款由企业直接报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见附件二。

第四十三条实行核准的投资项目:

1.新建汽车、农用运输车、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包括现有汽车生产企业异地建设新的独立法人生产企业。

2.现有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其它类别汽车整车产品。

第四十四条实行核准的投资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或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其中投资生产专用汽车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核准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新建中外合资轿车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国务院核准。

第四十五条经核准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发展规划,其所包含的项目由企业自行实施。

第四十六条2006年1月1日前,暂停核准新建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

第四十七条新的投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新建摩托车及其发动机生产企业要具备技术开发的能力和条件,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

2.专用汽车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要具备产品开发的能力和条件。

3.跨产品类别生产其它类汽车整车产品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含利用原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企业资产负债率在50%之内,银行信用等级AAA。

4.跨产品类别生产轿车类、其他乘用车类产品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批量生产汽车产品的业绩,近三年税后利润累计在10亿元以上(具有税务证明);企业资产负债率在50%之内,银行信用等级AAA。

5.新建汽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不得低于8亿元人民币,要建立产品研究开发机构,且投资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新建乘用车、重型载货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应包括为整车配套的发动机生产。

新建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要建立研究开发机构,产品水平要满足不断提高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要求。

6.新建下列投资项目的生产规模不得低于:

重型载货车10000辆;

乘用车:装载4缸发动机50000辆;装载6缸发动机30000辆。

第四十八条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中外合资生产企业的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股票上市的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股份公司对外出售法人股份时,中方法人之一必须相对控股且大于外资法人股之和。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它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境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对控股另一家企业,则视为同一家外商。

第四十九条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出口加工区内投资生产出口汽车和车用发动机的项目,可不受本政策有关条款的约束,需报国务院专项审批。

第五十条中外合资汽车生产企业合营各方延长合营期限、改变合资股比或外方股东的,需按有关规定报原审批部门办理。

第五十一条实行核准的项目未获得核准通知的,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土地征用,国有银行不得发放贷款,海关不办理免税,证监会不核准发行股票与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新建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国家有关部门不受理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申请。 第五十二条国家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努力提高汽车产品本地化生产能力,带动汽车零部件企业技术进步,发展汽车制造业。

第五十三条汽车生产企业凡用进口零部件生产汽车构成整车特征的,应如实向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其所涉及车型的进口件必须全部在属地海关报关纳税,以便有关部门实施有效管理。

第五十四条严格按照进口整车和零部件税率征收关税,防止关税流失。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要在申领配额、进口报关、产品准入等环节进行核查。

第五十五条汽车整车特征的认定范围为车身(含驾驶室)总成、发动机总成、变速器总成、驱动桥总成、非驱动桥总成、车架总成、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

第五十六条汽车总成(系统)特征的认定范围包括整套总成散件进口,或将总成或系统逐一分解成若干关键件进口。凡进口关键件达到或超过规定数量的,即视为构成总成特征。

第五十七条按照汽车整车特征的认定范围达到下述状态的,视为构成整车特征:

1.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

2.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余三个总成(含)以上装车的;

3.进口除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余五个总成(含)以上装车的。

第五十八条国家指定大连新港、天津新港、上海港、黄埔港四个沿海港口和满洲里、深圳(黄岗)两个陆地口岸,以及新疆阿拉山口口岸(进口新疆自治区自用、原产地为独联体国家的汽车整车)为整车进口口岸。进口汽车整车必须通过以上口岸进口。2005年起,所有进口口岸保税区不得存放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汽车。

第五十九条国家禁止以贸易方式和接受捐赠方式进口旧汽车和旧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以及以废钢铁、废金属的名义进口旧汽车总成和零件进行拆解和翻新。对维修境外并复出境的上述产品可在出口加工区内进行,但不得进行旧汽车、旧摩托车的拆解和翻新业务。

第六十条对进口整车、零部件的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对国外送检样车、进境参展等临时进口的汽车,按照海关对暂时进出口货物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第六十一条培育以私人消费为主体的汽车市场,改善汽车使用环境,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引导汽车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的汽车,加强环境保护。实现汽车工业与城市交通设施、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第六十二条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汽车市场和管理制度,各地政府要鼓励不同地区生产的汽车在本地区市场实现公平竞争,不得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产品实施歧视性政策或可能导致歧视性结果的措施。凡在汽车购置、使用和产权处置方面不符合国家法规和本政策要求的各种限制和附加条件,应一律予以修订或取消。

第六十三条国家统一制定和公布针对汽车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汽车注册登记环节和使用过程中的政府各项收费。各地在汽车购买、登记和使用环节,不得新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和金额,如确需新增,应依据法律、法规或国务院批准的文件按程序报批。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单位不得对汽车消费者强制收取任何非经营服务性费用。对违反规定强制收取的,汽车消费者有权举报并拒绝交纳。

第六十四条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汽车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维修保养、非法定保险、机动车停放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应以汽车消费者自愿接受服务为原则,由经营服务单位收取。维修保养等竞争性行业的收费及标准,由经营服务者按市场原则自行确定。机动车停放等使用垄断资源进行经营服务的,其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授权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并监督实施。经营服务者要在收费场所设立收费情况动态告示牌,接受公众监督。

公路收费站点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所有收费站点均应在收费站醒目位置公布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第六十五条积极发展汽车服务贸易,推动汽车消费。国家支持发展汽车信用消费。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要改进服务,完善汽车信贷抵押办法。在确保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消费者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获取汽车消费贷款。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设立专业服务于汽车销售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资可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租赁等业务。努力拓展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储运、救援等各项业务,健全汽车行业信息统计体系,发展汽车网络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建立消费者信用信息体系,并实现信息共享。

第六十六条国家鼓励二手车流通。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统一规范二手车交易税费征管办法,方便汽车经销企业进行二手车交易,培育和发展二手车市场。

建立二手车自愿申请评估制度。除涉及国有资产的车辆外,二手车的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商定;当事人可以自愿委托具有资质证书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供交易时参考;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对交易车辆进行评估。

第六十七条开展二手车经营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金、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开展经营活动。汽车销售商在销售二手车时,应向购车者提供车辆真实情况,不得隐瞒和欺诈。所销售的车辆必须具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同时具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证明。购车者购买的二手车如不能办理机动车转出登记和转入登记时,销售商应无条件接受退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十八条完善汽车保险制度。保险制度要根据消费者和投保汽车风险程度的高低来收取保费。鼓励保险业推进汽车保险产品多元化和保险费率市场化。

第六十九条各城市人民政府要综合研究本市的交通需求和交通方式与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等交通资源平衡发展的政策和方法。制定非临时性限制行驶区域交通管制方案要实行听证制度。

第七十条各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状况,以保障交通通畅、方便停车和促进汽车消费为原则,积极搞好停车场所及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制定停车场所用地政策和投资鼓励政策,鼓励个人、集体、外资投资建设停车设施。为规范城市停车设施的建设,建设部应制定相应标准,对居住区、商业区、公共场所及场所等建立停车设施提出明确要求。

第七十一条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和颁布汽车排放标准,并根据国情分为现行标准和预期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实行现行标准或预期标准。如选择预期标准为现行标准的,至少提前一年公布实施日期。

第七十二条实行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登记、检验管理制度,各地不得自行制定管理办法。在申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年度检验时,除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或授权规定应当提供的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进口证明、有关税收凭证、法定保险的保险费缴费凭证、年度检验合格凭证等)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额外要求提交其它凭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也不得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注册登记和年度检验时增加查验其它凭证。汽车消费者提供的手续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拒绝办理注册登记和年度检验。

第七十三条公安交通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根据汽车产品类别、用途和新旧状况商有关部门制定差别化管理办法。对新车、非营运用车适当延长检验间隔时间,对老旧汽车可适当增加检验频次和检验项目。

第七十四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在汽车租赁、汽车消费信贷、二手车交易时可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产权凭证使用,在汽车交易时必须同时将《机动车登记证书》转户。 第七十五条汽车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社会团体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要积极参与国际间相关业界的交流活动,在政府与企业间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汽车产业发展。

第七十六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中国内地投资汽车工业的,从本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七条在道路机动车辆产品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出台之前,暂行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七十八条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及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机动车燃料零售(不含成品油、车用燃气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批发、汽车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建材,化妆品,日用百货,家电,计算机及配件,鞋帽,箱包;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汽车租赁,会展服务,会务服务,代客户订车船票、机票,婚庆礼仪,汽车代驾;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九座以上商用车或者乘用车销售*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服务:新能源汽车租赁,水电安装[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以上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经营)。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租赁、销售;汽车配件批发、零售;服装、鞋帽、日用品、润滑油、玩具、家用电器、汽车装饰品;汽车充电桩安装;汽车充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发光二级管、发光二级管节能灯具、开关电源、节能产品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机电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锂电池产品、聚合物移动电源、智能充电器、光伏产品、半导体太阳能电池及其配件,半导体太阳能配件的设计与技术咨询;led照明产品、led显示产品、光电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节能环保工程、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设备租凭;可再生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金属制品、金属原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3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空调设备、采暖设备、水处理设备、机电设备、电线电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上门维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模板示例4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灯具、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玩具研究、开发、制造、加工。

模板示例5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自有物业租赁;建筑施工;工程施工及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能源技术、锂离子电池及配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照明灯具、电子设备、电联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通讯设备、高分子薄膜的开发、生产加工与销售;

模板示例6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光伏材料、灯具、照明器材、电力杆生产、销售;锂电池研发、销售;太阳能组件加工、销售;城市亮化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古典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经营);民用安防系统设备安装服务;建筑物管道工程安装服务(不含压力管道)(凭资质经营);土石方工程施工(凭资质经营);交通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空气净化系统工程、钢结构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和安装服

模板示例7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销售;二手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消防设备、器材的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汽车租赁;汽车援救服务;代办汽车年审、过户手续;代缴汽车违章罚款、车船税手续;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汽车维修工具设计服务;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体育赛事运营(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体育营销策划服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机器人系统生产;智能机器销售;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清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8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涡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流体机械设备生产、销售,电子控制系统、涡旋气泵、模具、机器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

模板示例9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工程设计;技术开发;销售太阳能热水器及配件、五金产品(不含三轮摩托车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水处理设备。(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规划委取得行政许可。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0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逆变器、太阳能逆变器、车载逆变器、逆变电源、控制器、电源、太阳能电池板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模板示例11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讯器材、电器、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卫生洁具、陶瓷制品、一般劳防用品、水暖器材、电工电料、照明设备、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批发、零售,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2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零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销售汽车配件、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3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4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太阳能板、太阳能灯、太阳能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及销售。

模板示例15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生产:优提安开密卡无火发热剂。销售:优提安开密卡锅、袋、发热剂。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16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科技开发、技术咨询、服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销售机械设备、供暖设备、空调制冷设备、电气设备、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维修家用电器、空调制冷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7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元器件、照明器具、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制造、安装、技术服务;光伏设备、输配电控制设备、太阳能设备、风能设备、蓄电池制造、技术服务,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8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电子数码产品、汽车用品、日用品、化妆品、家电、文具、塑胶、五金、模具、环保产品、太阳能产品、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模板示例19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电子产品、陶瓷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阀门、五金、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石墨制品、玻璃制品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模板示例20

新能源汽车公司经营范围:服务:生物质能源设备的研发,锅炉产品技术的研发;批发零售:锅炉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限止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模板示例1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及二手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装饰装璜及配套产品的销售;汽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及服务;汽车养护产品及配套产品的销售;汽车维修(汽车整车维修二类)(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上述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美容、装潢及租赁服务;汽车配件、汽车用品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模板示例3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润滑油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橡胶制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通勤服务;汽车配件销售;金属结构加工;对旅游项目开发、管理;婚庆、礼仪服务;汽车租赁;道路客运服务;劳务分包;普通货运;新能源汽车租赁、销售及售后服务;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设施建设与运营;新能源光伏发电的建设与运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事务代办服务;汽车代驾服务;汽车、工程机械、影视设备租赁;会务会展服务;礼仪庆典服务;摄影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6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及装潢服务;婚庆服务;车友活动策划。

模板示例7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及汽车用品、汽摩配件、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制冷设备、润滑油、音响设备、照明设备、电子产品、非专控通信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汽车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汽车维修及保养、机动车辆保险代理(以上凭许可证经营);汽车租赁;车辆年检代理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通讯工程、网络工程(以上凭资质证经营);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网页制作;国内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8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维修、汽车装饰及美容服务(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销售:汽车饰品,汽车配件,润滑油,制动液,防冻液。

模板示例9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机动车维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汽车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0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代办汽车年检、过户及上牌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1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信息咨询服务;展览服务;会议服务;销售汽车用品、汽车配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建筑材料;市场调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金融咨询);汽车美容

模板示例12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汽车电器、空调器修理;车身清洁维护、汽车四轮定位专项修理;轮胎修补,电器、仪表修理。

模板示例13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批发、零售:汽车、电动叉车、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装、维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汽车维修;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4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高尔夫球用品、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美容,汽车租赁,新车导购咨询及中介服务,房屋中介,干洗衣服务。

模板示例15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汽车用品、金属制品、不锈钢制品、日用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家具用品、户外防护用品、宠物用品、服装鞋帽、电子产品、家具、厨具、箱包、玩具、食品的销售及网上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6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维修,二手车及配件销售,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7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食品、食用农产品、服装、鞋帽、皮革、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数码产品及配件的销售;网上贸易代理;教育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18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事务代理;汽车(除小轿车)销售、代购代销(除专项许可);汽车用品(除专项许可)销售。

模板示例19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洗车服务;批发、零售:汽车装具,汽车零部件,桶装润滑油,汽车贴膜设备及工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洗涤用品,日用消杀用品,非专控通讯器材,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不含信息安全产品),建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家庭服务;建筑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0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及信息咨询;旅游策划及信息咨询;会务服务;二手车买卖。

模板示例21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为取得驾驶证的人员提供代驾服务(不含陪练);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汽车装具、汽车配件、电子产品、日用品、化妆品、工艺品(不含文物)的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2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销售、维修及相关配件的销售;二手车交易;汽车事务代理;汽车租赁及改装服务;房屋租赁;物流配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3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用品、汽车配件、汽车装饰品、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办公用品、数码产品的销售;汽车内饰上门安装。(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汽车美容。

模板示例24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用品、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及销售、汽车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模板示例25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信息咨询(不含汽车租赁及保险);批发、零售:汽车用品(不含成品油),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6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汽车美容;二手车经销(不含报废汽车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不含车辆鉴定、评估、拍卖业务);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7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从事汽车科技、互联网科技、信息技术、汽车清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电子产品开发、维护;汽车租赁;停车场(库)经营;家政服务(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医疗、餐饮、住宿等前置性行政许可事项);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实业投资;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汽车及配件、汽车养护用品、清洁用品、清洗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8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美容;汽车租赁服务;会议会展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汽车装饰用品、汽车及零配件批发兼零售;货运代理服务;货运信息咨询服务;旧机动车交易服务(不含旧机动车评估);商务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29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橡胶制品批发;塑料制品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玻璃钢制品批发;皮革及皮革制品批发;代驾服务;保险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0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汽车销售,代办车辆审验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1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机动车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2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汽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汽车用品、汽车配件销售。

模板示例33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快修(a类),汽摩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4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汽车座垫、包(袋)制造、销售,汽车装饰用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轮胎、日用百货、服装销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5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二手车经纪;汽车租赁;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6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机动车代驾,国内贸易。汽车美容,洗车。

模板示例37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牵引服务,挂车或者汽车列车、摩托车、汽摩配件、汽车轮胎、汽车空调、音响设备、汽车装饰用品、桶装润滑油、保洁用品的销售,保洁服务,从事汽车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8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从事汽车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投资管理,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汽车用品及配件、润滑油、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39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及汽车代驾服务;会议会展服务,汽车及汽车配件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服务,礼仪庆典服务;汽车信息咨询;经营性汽车租赁。

模板示例40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服务:汽车租赁、汽车代驾(以上项目不含运输业务),网站设计,计算机网络推广,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1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洗车服务(不含传统洗车);汽车装饰;经济贸易咨询;租赁、维修建筑用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维修通用设备;道路货运代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小客车代驾服务;汽车、摩托车检测;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家庭劳务服务;充电服务;固体废物污染设施运营服务;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服务;环境污染设施运营服务;清洁服务(不含餐具消毒);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服务;技术检测;机动车尾气测试;销售汽车、润滑油、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建筑材料、办公用品、机械设备、金属制品、电气设备、通讯设备;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代收洗衣服务;鞋与皮革修理;委托加工机械设备、金属标志、信号灯、不锈钢制品、铁艺制品、防护栏;建筑物清洁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9月26日);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汽车救援;道路清障;拖车服务;普通货运、大件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4月14日);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饮用水供水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2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维修;汽车美容;汽车配件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3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保养服务;销售:汽车,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建材,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钢材,装饰物品;贸易经纪与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4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服务:汽车租赁(不含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代办汽车过户;批发、零售:汽车零配件,二手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5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维修、美容服务;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汽车工具、汽车用品的销售(含网上);汽车事务代理;汽车租赁;房屋租赁;普通道路货物运输(除快递和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6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租赁、二手车中介、汽车服务;汽车美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7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事务代理(法律、法规需前置审批的除外);汽车租赁;汽车代驾服务;汽车内装饰用品、汽车配件的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模板示例48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集装箱运输;冷藏运输;大件货物运输;运输信息服务;受委托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员代驾;受客户委托代理车辆挂牌、过户、变更、年审手续(不含保险代理);二手车交易(不含报废汽车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不含车辆拍卖业务);车辆清洗;汽车装具、仪器仪表、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汽车的销售;汽车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49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洗车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气设备修理;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橡胶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灯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模板示例50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洗车场;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

文章标签: # 汽车 # 企业 # 服务